服务承诺
一、项目工期保证计划:
1)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科学周密的设计、制造、检验、采购、安装、试车计划。
2) 发挥企业机制灵活、效率高、技术实力强的优势,各阶段交叉作业。
3) 按招标方要求时间,与土建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加强联系。
4) 对土建施工单位施工的设备基础,协助招标方、监理单位共同验收。
5) 设备一到现场,即派出服务代表,及时沟通、反馈、通报并处理各种问题,缩短施工周期。
二、工程交验服务措施:
1) 工程验收后,公司派出现场代表(一名主管工艺的高级工程师、一名操
作技师)协同用户对装置进行操作维护和保运。
2) 工程验收后,公司免费为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教材及讲义,协助需方编写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
3) 质保期内由于公司设计、制造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性能指标达不到合
同要求,本公司将免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设计要求,对于由于用户原因造
成的设备损坏,公司将积极协助用户进行处理。
4) 工程验收后,公司每年将定期回访2-3次,协助用户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5) 维修响应速度:故障通知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
6) 备品备件供应:优惠供应客户所需备品备件;承诺提供的备品备件为优质产品,并保证在15日内买到所需的备件、易损件。
维修承诺
1. 设立产品档案,随时掌握客户使用信息,更好的提供服务并将按计划对用户进行巡访活动,了解产品使用情况,以保障用户的利益。
2. 公司所有产品都按合同中的安装服务条款提供全过程服务。
3. 顾客存在任何技术疑问,公司将免费提供技术指导。
4. 在安装、调试全过程及投运后出现技术问题,需要我公司配合处理的,在接到正式书面通知后经确认需到现场进行处理的问题,我们将安排人员2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情况特殊,做到随叫随到,在质量保证期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将责无旁贷采取相应合理的解决措施。
5.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供方在接到正式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责任问题一时分不清时,供方以“先处理后分清”的原则,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待确认责任方后,由责任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7. 如果用户产品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一旦与我公司取得联系后,我们将立即派工程师受理,直至帮助用户恢复正常生产。
8. 设售后服务电话: 0451-86377316、1367463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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