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一、工期保证计划:
1)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科学周密的设计、制造、检验、采购、安装、试车计划; 2)发挥企业机制灵活、效率高、技术实力强的优势,各阶段可交叉作业,如开始设计10日内,即可提出设备主要材 料参数及订货条件,安排订货并开始加工; 20日内即可提出大宗材料明细安排原材料订货; 30日内即可提供土建设计、施工用的设备基础条件图。 3)按招标方要求的时间,与土建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加强联系。 4)对土建施工单位施工的设备基础协助招标方、监理单位共同验收。 5)设备发货到现场后,派出现场服务代表赴现场服务,及时沟通反馈并通报建设方。
二、工程交验后的服务措施:
1)工程验收后,供方派出现场代表(主管工艺的高级工程师、操作技师)协同需方对装置进行操作维护,解决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运时间为1个月; 2)工程验收后,供方免费为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教材及讲义,协助需方编写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 3)质保期内由于供方设计制造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要求,供方将免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设计要求,对于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将积极协助需方进行处理; 4)工程验收后,供方每年将定期回访2-3次,协助需方解决生产中的问题。 5)维修响应速度:故障通知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 6)备品备件供应:优惠供应客户所需备品备件;承诺提供的备品备件为优质产品,并保证在15日内买到所需的备件、易损件。
维修承诺
1.设立产品档案,随时掌握客户使用信息,更好的提供服务并将按计划对用户进行巡访活动,了解产品使用情况,以保障用户的利益。 2.公司所有产品都按合同中的安装服务条款提供全过程服务。 3.顾客存在任何技术疑问,公司将免费提供技术指导。 4.在安装、调试全过程及投运后出现技术问题,需要我公司配合处理的,在接到正式书面通知后经确认需到现场进行处理的问题,我们将安排人员2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情况特殊,做到随叫随到,在质量保证期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将责无旁贷采取相应合理的解决措施。 5.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供方在接到正式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责任问题一时分不清时,供方以“先处理后分清”的原则,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待确认责任方后,由责任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7.如果用户产品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一旦与我公司取得联系后,我们将立即派工程师受理,直至帮助用户恢复正常生产。 8.售后服务电话: 0451-86377316、1367463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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