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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二维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规定,我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环保竣工后,于2018年4月10日经辽宁天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室现场验收监测后,编制了《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2018年4月28日,我公司按环保验收工作程序组织验收工作组技术专家3人及辽宁天圆检测公司代表在我公司召开了工业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验收工作组技术专家通过现场踏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我单位环保执行情况及辽宁天圆检测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工作汇报,提出验收意见,验收意见见附件一。针对验收组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及时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并协助辽宁天圆检测有限公司对专家组提出的可疑部位、敏感点重新进行测试。测试后辽宁天圆检测有限公司重新修订《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见附件二。现将《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工业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及工业X射线探伤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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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集哈深冷气体液化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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